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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08年04月06日  来源:鹰潭市环保局

  序 言

  “十一五”时期是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我市工业化进程,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生态鹰潭,积极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和控制环境污染的重要时期。如何统筹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如何合理地利用有限的资源和环境容量,以最小的环境成本保障经济建设,是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为适应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新形势的要求,全面推动我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编制和实施“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对于在发展中解决好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我市的环境安全,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本规划在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保工作面临的挑战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的总体要求和鹰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全市“十一五”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确定了具体任务和政策、制度保障措施。规划基准年为2004年,规划期为2006至2010年。

  目 录

  一、“十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及面临的形势………………… 1

  (一)“十五”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进展……………………… 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3

  (三)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 5

  二、“十一五”环保规划指导思想及目标体系………………… 6

  (一)指导思想…………………………………………………… 6

  (二)环境保护目标……………………………………………… 6

  (三)规划指标(2010年)……………………………………… 6

  (四)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重点………………………………… 8

  三、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8

  (一)强化生态环境建设………………………………………… 9

  (二)保护水环境安全……………………………………………10

  (三)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12

  (四)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13

  (五)控制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14

  (六)加强核安全与电磁辐射环境管理…………………………15

  (七)加强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16

  四、“十一五”环保重点工程及投资计划 ………………………18

  五、保障措施 ………………………………………………………19

  (一)深化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19

  (二)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明确和强化各部门的环保责

  任 …………………………………………………………………19

  (三)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20

  (四)创新环境科技,推动环保产业发展…………………………20

  (五)建立多渠道的环保投资体系……………………………… 21

  (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21

  附件:

  1、鹰潭市“十一五”环保重点工程项目表 ……………………23

  2、鹰潭市“十一五”主要环保指标 ……………………………26

  3、鹰潭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表 ………27

  4、月湖区“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 ……………………28

  贵溪市“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 ……………………30

  余江县“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 ……………………32

  一、“十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及面临的形势

  (一)“十五”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进展

  “十五”期间,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61%。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确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谐发展的指导方针。坚持建设与保护并举,经济与环境双赢的原则,全市环保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通过加强监管、加大污染控制力度、加快环境基础建设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全市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促进了全市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全市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2004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特别是鹰潭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从2001-2003年的三级标准到2004年的二级标准,有较大改善;信江鹰潭段6个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的比率2001年为66.6%,2002-2004年均为100%;全市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水质基本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逐年好转,2001与2004年相比,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由2001年的53.9分贝降至2004年的53.1分贝。

  ——部分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2004年,全市烟尘、粉尘、挥发酚、氰化物、汞、六价铬、铅和工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均比2000年有不同程度下降。工业固体废物、烟尘、工业粉尘的排放总量达到“十五”计划控制目标。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有效进展。“十五”期间,我市一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相继开工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一期工程已完工,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也完成了部分管网的改造,特别是东湖提升泵站的建设投入使用,大大减轻了生活污水对我市饮用水源的影响。

  ——工业污染防治取得一定成效。在加大监管力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使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同时,通过增加污染防治专项投入,提高污染防治能力。2001-2004年,全市共完成老污染源治理项目29个,总投资7938.8万元。全市工业废水、废气处理能力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

  ——环境监管力度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得到强化,贯彻执行了一批环境保护管理技术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点向面推进,公众参与手段和力度不断加强,2001-2004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386个,项目总投资29.4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805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97%;逐步推行了排污许可证制度;辐射环境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完成了全市放射源的普查定点建档工作,监管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

  ——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制定颁布了《鹰潭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鹰潭市市区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加强了对环境保护执法的监督检查,对严重扰民的油烟与噪声污染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和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得到较好发展。“十五”期间,新建贵溪阳际峰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109.46平方公里,2004年全市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341.46平方公里,覆盖率达9.6%;全市水土流失面积115.94万亩,占土地面积的21.7%,比2000年降低3.8个百分点,减少水土流失面积2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为55.5%,比2000年增加了0.2个百分点。

  ——环境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强化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环境信息公开取得一定进展,公众环境意识得到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承载力的限制,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重。

  1、地表水环境问题

  (1)虽然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但信江鹰潭段个别断面、个别时间、个别指标尚有超标现象。

  (2)随着信江上游贵冶、贵电等大企业的扩建,全市工业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量仍有较大幅度上升,信江水质呈现恶化趋势。

  (3)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污水排放量日益增多,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滞后,对信江水质的影响越来越大,特别是市区饮用水源受市区及贵溪市生活污水影响较大。

  (4)界牌水利工程的运行减缓了信江的水流速度,使信江的自净能力下降。

  2、环境空气问题

  (1)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较快,2004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45万吨,超过“十五”控制目标1.65万吨。

  (2)全市酸雨频率和酸性强度呈增长趋势,2004年全市降水pH均值为4.33,酸雨频率为91.45%。

  (3)机动车尾气防治工作处于停顿状态,机动车尾气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较为严重。

  3、声环境问题

  我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55分贝以下,但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达到中度污染。2005年为73.3分贝,为全省最高。

  4、固体废物问题

  我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近年提高不大,主要是由于贵电和贵溪银矿产生的大量粉煤灰及尾矿未能得到有效利用。

  我市生活垃圾主要是简易填埋,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率为零,医疗废物没有由具有资质的专门机构处理。

  5、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不高

  (1)城市生态环境意识差,建设发展时存在不少不符合生态保护的问题。道路的改善速度赶不上车辆增加速度,绿化速度赶不上人口增加速度,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速度。

  (2)农村生态环境较脆弱,局部水质污染有较严重现象,废弃矿区植被恢复较慢,林分结构不合理等自然生态环境问题仍较突出,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现象仍存在,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等,导致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塑料包装物和农用地膜等所导致的“白色污染”问题较突出。开发和保护的矛盾突出,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生态破坏,灾害频率增加。

  6、群众关心、关注的餐饮业油烟污染、锅炉烟尘整治收效甚微

  随着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由于城市管理在一些方面的不完善,餐饮业油烟污染信访投诉日益增多,尽管市环保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受理、逐一查处,但是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收效甚微。主要原因,一是餐饮业存在选址不当,居民楼下开设餐馆的现象十分普遍;二是油烟污染防治设施简陋,油烟、噪声、污水排放难以达标;三是环保前置审批不到位,大多数餐馆开业前已经取得工商、卫生等部门许可,却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当发生污染问题要求环保部门解决时,往往此时靠环保一家依法行政多数问题已是难以解决。

  7、环保监管能力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我市环保部门作为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缺乏必要的行政手段和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技术保障,导致综合协调能力不强,难于实现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配套措施,环保机构不全,编制不足、队伍参差不齐,县级环境管理能力薄弱,难以及时有效制止环境违法行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环境处罚执行力度亟待加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尚未健全。由于缺乏固定资金来源,投入严重不足,全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长期滞后于经济建设,环境监测、监察、信息、科研、宣教等能力建设远不能满足环境管理的实际需求和环境保护部门依法行政的要求。环境监测基本设备缺乏,监测自动化程度低,不能及时准确捕获环境信息,难以说清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监察手段缺乏,全市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均未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难以对污染源实行有效监管,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差。

  (三)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

  目前我市生态环境总体良好,但这是在经济欠发达、人均经济总量小的水平上实现的。"十一五"期间,我市要实现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人均GDP达到2500美元的目标,可以预计,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农村面源将继续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将日益加重。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如何保护好关系鹰潭人民生存与发展的生命支持生态系统,如何合理地利用有限的资源和环境容量,以最小的环境成本保障经济建设,是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最大挑战。

  “十一五”期间,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迫切需求与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的矛盾将日趋凸显。现有环保法律法规缺乏相应配套的制约措施,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比较突出,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能力与环境监察、监测、信息、科技、宣传教育等基础能力建设亟待加强。如何提高全市环境保护部门自身监管能力,也是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

  二、“十一五”环保规划指导思想及目标体系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以改善鹰潭人民生活生产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绿色生态鹰潭为根本点,坚持环境保护国策,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依靠科技进步和机制创新,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建立长效机制,以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鹰潭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环境保护目标

  构建鹰潭生态安全格局,保持生态环境良性循环,让鹰潭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到2010年,生态环境保持基本稳定,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得到有效保护;危险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基本稳定;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市基本建立起满足保护生态环境安全要求的环境监管体系,具备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响应能力。

  (三)规划指标(2010年)

  规划指标由环境质量指标、生态环境保护指标、总量控制指标、污染防治指标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指标五个指标体系共17项指标组成。

  1、环境质量指标

  水环境

  (1)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

  (2)全市地表水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大气环境

  (3)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酸雨强度和酸雨频率有所降低;

  ——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80%;

  声环境

  (4)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达到2类区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

  ——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小于70分贝;

  2、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5)自然保护区达到规范化要求;

  (6)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保护;

  3、总量控制指标

  (7)化学需氧量控制在1万吨,比2005年降低1%;

  (8)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4.82万吨,比2005年降低8.7%;

  4、污染防治指标

  (9)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理处置;

  (1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60%;

  (1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

  (12)废放射源收贮率(含返回原生产单位)达到100%;

  (13)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大于90%;

  (14)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

  5、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指标

  (15)基本建成全市环境安全监控体系。包括:

  ①鹰潭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

  ②全市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③全市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

  ④全市环境应急监测网络;

  ⑤全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

  ⑥全市“12369”环保投诉热线;

  ⑦全市环境信息系统工程;

  (16)市环境监测站、龙虎山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基本达到国家二级站标准;贵溪市、余江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基本达到国家三级站标准;市环境监察支队标准化建设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贵溪市、余江县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基本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初步建立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17)加快建设鹰潭市环境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市级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分析中心。

  (四)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重点

  ——重点流域:信江流域(以市区信江段、贵溪市信江段为重点)和芦溪河流域,以水环境综合整治为主。

  ——重点区域:包括鹰潭市区(月湖区)和贵溪市等城市,以城市环境空气综合整治为主。

  ——重点行业:电力、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医药等行业,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全面达标排放,强化清洁生产。

  ——饮用水源保护区: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责任制,严格环境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重要生态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 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一)强化生态环境建设

  1、加强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区域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

  ——优化开发区,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的贵溪和市中心城区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同时率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到增产减污。

  ——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市工业园区和余江县,320国道和260国道(北端)区域实行重点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

  ——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如山林保护地和龙虎山景区等主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制开发,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育。

  ——在阳际峰自然保护区、罗塘河中上游、泗沥河中上游、主要湖泊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依法实行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开发活动。

  2、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重点林地、湿地,实施强制性保护,维护和恢复濒危物种种群。加强龙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阳际峰自然保护区、上清国家森林公园和余江马岗岭省级森林公园等的管理保护力度,合理开发建设,保护其原有自然生态系统的代表性、典型性,不使其受到破坏和过度开发,保护物种资源安全和生物多样性。

  3、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国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调整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都市生态农业。集中建设都市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等高收益、具有显著外部经济性和生态价值的现代农业,在我市建设以余江蓝天园林为龙头的花卉苗木产业区。大力推广生物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强畜禽渔养殖业环境管理,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推行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和督促乡镇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与计划,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切实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

  4、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生态村

  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加强城镇环境保护规划,按照优美乡镇考核指标体系指导和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十一五”期间,我市拟建设生态县1个,创建环境优美乡镇6个。

  在创建过程中要坚持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体现本地特色。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大力推进生态产业、生产环境、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建设。创建工作要突出重点,抓好规划,在组织、投入、监管上下功夫,确保规划的落实;要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通过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努力控制面源污染;加大乡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科学处置生产、生活污水、垃圾,美化人居环境;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提倡绿色消费,弘扬生态伦理道德,形成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二) 保护水环境安全

  1、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

  在城镇集中供水区依法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确定地理界线,设置界碑,实行严格保护,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重点限制在市区饮用水源地的信江上游、罗塘河中上游、泗沥河中上游、具有饮用功能的湖泊等地区兴办化工、冶炼等水污染严重的项目。制定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和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重要的饮用水源地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水质和污染突发事件的监控,定期发布饮用水源环境质量状况,保障饮用水安全。

  2、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以水环境功能和水环境容量为依据,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编制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实施重点污染治理工程。重点对信江、芦溪河和罗塘河等主要河段河流进行综合整治。

  3、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加快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加快鹰潭市5万t/d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并且同步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预计到2010年前建成运营,鹰潭市的污水处理率大于60%。拟规划建设贵溪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3万t/d,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

  新建污水处理厂要采取二级强化处理工艺,去除有机物质和脱氮、除磷。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建设和运营,即采取BOT方式。建设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保证处理后的污水达标排放。

  4、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合理布局畜禽禁养区、控养区和适养区,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市和城镇居民集中区的畜禽养殖场,引导畜禽养殖业向畜禽粪尿消纳土地相对充足的农村地区转移,推行种养结合,走生态养殖道路。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染的综合整治,促进畜粪尿的综合利用,新建畜禽养殖场必须同步建设粪尿治理与综合利用设施。

  5、加强工业废水污染防治

  实行工业污染源全面控制。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工业污染物排放许可动态管理。加强工业废水的治理、工艺改造,依法淘汰用水量大、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单位能耗与污染物排放强度。对废水排放量大的重点污染源实行在线监控,促使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实行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强化工业园区工业废水的集中处理与综合利用,2008年前完成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重点加大对冶炼、造纸、化工、电镀、矿山等行业的水污染防治力度。在重点行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和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鼓励节水和中水回用,基本实现工业“增产不增污”。严格项目审批,严格排放标准,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做到废水全面达标排放。

  (三)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1、综合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加大重点区域(月湖区、贵溪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限制主城区上风向兴办严重污染大气的项目。调整产业空间布局,合理划定城市功能分区,对严重影响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工业企业加大“关、停、并、转、迁”力度,大力推进市区污染企业退城进园和退城进郊,严格特色工业园区的环保准入标准。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工程,加速清洁能源替代进程,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城市清洁能源的比例,因地制宜发展集中供热。继续加强各城市建成区范围工业和生活锅炉及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集中力量解决一批扰民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城市建筑工地和道路运输的扬尘污染。逐步淘汰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到2010年淘汰4吨/小时以下(含4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尽快改造或拆除污染严重的工业窑炉。强化对机动车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在用机动车的排气监督检测、维修保养和淘汰更新工作。

  2、加大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力度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程,依法采取措施,淘汰技术落后、能耗高、污染严重的企业,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落后工艺设备。重点发展洁净煤、天然气替代燃料油等环保节能技术。加大对电力、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力度,加快以节能降耗、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进行工艺革新和技术升级,采用先进污染治理设备,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严格项目审批,严格排放标准,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控,从源头控制污染。

  3、加强燃煤电厂污染控制

  2010年底前淘汰效率低、能耗高、污染严重的125MW以下的小火力发电机组,鼓励贵电“以大代小”项目实施。新建电厂必须配套建设脱硫设施,预留脱氮场地。根据火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放绩效确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建设火电厂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加强火电厂污染物排放的监管。

  4、 加强氮氧化物污染防治

  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严格排放标准及机动车报废制度,加强在用车的路检、年检,推广用简易工况法检测在用车排气状况,提高车用燃油品质。制定并实施有关地方排放标准,促进企业采用低氮燃烧设备,实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十一五”期间新建电厂安装低氮燃烧器。

  (四)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1、安全处置危险废物

  重点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配合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完善相关储存、转运制度,基本实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加快建设鹰潭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制定和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收费标准和办法。

  2、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的源头控制,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固体废物产生量小的技术和工艺,促进固体废物在企业内部和企业间的综合利用,继续提高冶炼炉渣的综合利用水平,实施磷石膏再生利用工程,开发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加强固体废物堆存库的监督管理,确保堆存库的周围环境安全。重点加强对矿产开采业、金属冶炼及加工业、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建材业等行业的监管,并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3、实施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

  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规范化建设处理规模250t/d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垃圾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及时封闭简易垃圾处理场并妥善处理其渗滤液的二次污染。统筹考虑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新建污水处理厂要配套建设污泥脱水设施,污泥应当进入垃圾处理场填埋。

  推行废旧汽车、家电回收处理产业化,建立废旧汽车、家电多元化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按照生产者责任延伸原则,明确汽车、家电生产企业负有回收处理义务,对负责回收处理的企业,给予政策鼓励和税收优惠。

  (五)控制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

  结合城市总体功能布局,按照城市声环境功能分区,实施分类管理,要严格控制在I、II类噪声功能区内兴办噪声污染的工业、餐饮和文化娱乐项目,防止噪声扰民。到2010年,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60%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

  1、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管

  完善社会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加强对餐饮、文化娱乐业等社会生活噪声监管力度,娱乐场所噪声达不到相应功能区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者坚决关停。

  2、加强固定噪声源的污染防治

  采用降噪措施,实现工业固定噪声源达标。对噪声污染治理难度大、严重扰民的企业,实行搬迁转产。工业企业噪声源全部达到厂界排放标准。

  3、加大交通噪声污染控制力度

  提高道路规划和建设水平,建设低噪声路面示范工程。在城区内铁路及城市主干道敏感地段建设隔声屏、隔声窗或建隔离绿化带等,临街建筑规定安装隔声窗。强化城区机动车禁鸣管理,严查违规鸣笛的机动车,在主要交通干线和有条件的支干线,合理调整车流,要求大吨位车辆在规定的线路、时间内行驶,对在用车辆按照国家《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加强监管。

  4、控制建筑施工噪声

  严格建筑施工申报审批制度,施工设备和土石方、打桩、结构、装修等施工阶段的噪声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禁止人工打桩、搅拌混凝土、联络性鸣笛等超标扰民的施工方式。一类、二类功能区和其他噪声敏感区如确需要夜间施工,应执行审批夜间施工许可证制度。加大建筑施工噪声夜间巡查力度。推进功能区噪声达标建设和“安静小区”建设。

  (六)加强核安全与电磁辐射环境管理

  1、基本摸清全市辐射环境质量

  逐步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掌握全市辐射环境状况,并纳入全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

  2、强化放射源安全监管

  建立放射源管理系统,对放射源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实行统一监管,完善辐射安全资格许可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和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放射源工作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收贮废旧放射源。

  3、加强核安全管理

  加强对核技术利用的监管,加大对铀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进铀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过程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4、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

  开展电磁环境污染源调查工作,摸清全市电磁污染源现状,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加强城市电磁辐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电磁辐射项目运行的监督,配合全省建立辐射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系统,着重解决城市居民区的电磁辐射污染问题。

  (七)加强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

  加快建设污染源监管、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管理支撑三大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准确捕获环境信息,及时全面反映全市环境质量与生态状况及其变化趋势,确保主要污染源处于受控状态,保护生态环境系统安全,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1、建设污染源监控体系

  提高环境执法监察能力。到2010年,按照国家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要求,鹰潭市环境监察支队达到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二级标准,各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达到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三级标准。

  建设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加快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并实现县市连网,同时并入全省监控网络,最终将占全市工业主要污染负荷60%以上的废水、废气重点工业污染源纳入远程连续监控,对重点污染源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总量和浓度进行实时、自动监测。完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与污染源自动监控互为补充。

  建设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市辐射监督管理基础能力建设,确保具备24小时现场监督条件、可靠的通信手段和关键数据测量手段。

  2、建设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

  建设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鹰潭市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使城市空气质量例行监测点位全部实行自动监测,启动县级市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在全市主要河流的市界、县界断面、入河口和区市县重要饮用水源地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具备实时监测与污染事故预警能力。

  建设全市土壤例行环境监测网络。为鹰潭市环境监测站配备必要的土壤采样、制样、样品保存及前处理设备,使之具备土壤监测分析能力。

  建设全市辐射环境监测网络。逐步形成与我市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相适应的辐射环境监测能力。

  建设全市环境应急监测网络。为鹰潭市环境监测站配备环境突发事故应急监测车及配套设备。

  3、建设环境管理支撑体系

  建设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初步建成市级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分中心,与省级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实现网络联接,利用现代化通讯、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GIS地理信息系统、大型数据库系统等技术,集成环保投诉举报与接警处理、污染源监控管理、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应急指挥管理等四大系统功能。

  提高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建设鹰潭市环境保护科技中心,开展环境资源基础调查和研究,组织重大环境科技攻关。

  提高环境信息支撑能力。配合实施江西省环境信息“金环”工程,建设市环境信息系统工程,建立市级环境数据管理中心,与省级环境数据管理中心实现网络联接,形成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推动环境信息规范化建设。

  提高环境宣教支撑能力。重点加强鹰潭市环保局宣教中心能力建设,完善购置环境宣传教育相关设备,建立健全环境宣传网络,提升环境宣传能力。

  加强人才培养。探索、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激励机制和使用机制,加强全市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与专业培训,全面提高人员整体素质。

  四、“十一五”环保重点工程及投资计划

  “十一五”期间,除国家、省在我市投资的环保工程外,我市将实施七项重点环境保护工程,预计投资36434.5万元。除争取国家、省支持外,这些工程需要各级政府调动各种资源,集中力量和资金,重点建设。

  1、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工程

  建设污染源监管、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管理支撑三大体系,共需资金4710万元,除争取国家、省支持外,由市、县(市、区)和企业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共同出资。(见附表1)

  2、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程

  加强流域水环境、区域环境空气的综合整治,重点改善信江流域、芦溪河流域,以及改善鹰潭和贵溪等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共需资金7375万元。(见表2)

  3、危险废物处置工程

  建设鹰潭市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总投资1100万元。(见表3)

  4、燃煤电厂脱硫工程

  对现有电厂进行脱硫,共需投资约18640万元。(见表4)

  5、自然保护区能力提高工程

  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备规范化建设,主要包括建设保护区的标识系统、管护设施,以及提高保护区的工作条件、科研监测水平、宣传教育水平,共需资金2675.5万元。(见表5)

  6、农村小康行动环保工程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建设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改善农村饮用水源水质,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和乡村工业污染,综合整治土壤污染。约需投资1934万元。(见表6)

  7、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主要是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而进行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性、公益性污染治理的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建立党政领导一把手对本辖区环境质量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对环保工作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建立政府环境保护决策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将环境保护计划完成情况与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和经济工作考核相结合,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

  (二)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明确和强化各部门的环保责任

  ——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建立政府、部门间环境与发展协商制度,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坚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建立环境与发展科学咨询制度,成立环境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环境与发展重大决策、法规、规章、政策、规划的研究和评估。

  ——理顺环境管理体制,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合作,明确职责分工,依据规划任务建立定期或年度的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改变多头管理,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

  ——建立、健全公众联合参与机制, 制定并完善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政策,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监督与建设;建立重大环境法规政策、规划公告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针对重大环境问题,举行公众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监督。

  (三)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完善环境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制定本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作为法律法规的延伸和补充,对已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修订,以适应我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建立新建工业项目排放总量审批制度;重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执法监督。

  ——建立完善污染防治监测监控体系,依法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对排污单位实行依证管理、按证排污、违证处罚。

  ——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履行环境执法监督的基本职能,造就一支廉洁、公正、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创新环境科技,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开展环境资源基础调查、区域、流域污染综合防治、环境容量与生态环境承载力、循环经济示范、生态补偿机制、工矿企业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环境研究和科技攻关,尝试开展区域、流域排污权交易机制研究,促进高新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增强环境监管的科技支撑能力。加强环保科研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批技术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环保专业技术人才。

  ——强化环境保护科技平台建设,整合科技力量,合理配置资源,支持清洁生产和关键性污染控制技术和研发,针对环保产业的薄弱环节,加强对环保产业的扶持和引导,因地制宜地引进消化先进适用的环保技术,推广普及经济适用的环保新技术和新产品,加快环保企业的技术改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提高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技术水平,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建设环保先进适用技术工程。

  (五)建立多渠道的环保投资体系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的多渠道的环保投资体系。

  —— 探索建立有效的公共财政投资体制,确保政府在环保科技创新、公共项目和生态保护项目中的投资稳步增加;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引入多种合作经营模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资,拓宽资金融资渠道;

  ——建立生活污水排放和包装收费制度,为污染治理筹措资金;

  —— 开展国际间技术交流和合作,争取国际资金和技术援助;

  —— 完善环境保护资金使用制度,强化预算管理,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平性。

  (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世教育,增强公众环境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加强新闻媒体环境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

  ——规范环境信息公布制度,依法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广泛开展社会环保活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倡导绿色文明。

  ——加强环保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环保队伍素质,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意识和能力。

  ——加强中小学环保教育,推进绿色学校建设。

  ——结合每年一度的“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开展鹰潭市环保宣传活动,开展鹰潭市“十大环保新闻”评选活动。

  ——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加强鹰潭市网络宣传,重点建设一家鹰潭市环境保护专题网站,2008年完成鹰潭市环保系统网络建设。

  附件1:

  鹰潭市“十一五”环保重点工程项目表

  表1 全市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工程项目表

  序号 工程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总投资

  (万元)

  1 鹰潭市环境保护监测信息中心 环境监测实验室用房、信息控制用房及其他用房。建筑总面积5600平方米 960

  2 鹰潭市环境保护科技中心 科研用房。建筑总面积2600平方米 600

  3 贵溪12369办公大楼 信息控制用房。 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600

  4 余江监测大楼 环境监测实验室用房。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380

  5 鹰潭市执法能力建设(包括市县区) 执法监测车5辆、摄像机3部、执法工具、监测仪器若干 340

  6 龙虎山监测站点建设 环境监测实验室用房和监测仪器设备 400

  7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鹰潭市区增加2个子站,贵溪市区新建4个子站,龙虎山新建2个子站,余江县新建2个子站。 500

  8 信江和芦溪河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信江鹰潭段新建子站5个(含省建2个),芦溪河鹰潭段新建子站2个 840

  9 城市噪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鹰潭市区新建4个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牌(两大两小)

  90

  表2 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程项目表

  序

  号 工程

  名称 所属流域区域 污染防治子项目 到2010环境质量目标

  子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投资

  (万元)

  信江综

  合整治

  项目 信

  江 贵化磷酸装置再浆含氟水循环利用项目 废水循环利用设施,磷石膏脱水洗涤预处理,磷石膏综合利用废水循环使用 1875 控制在国家Ⅱ类标准水质之内

  贵溪冶炼厂废水处理站 收集、处理各车间排出废水 5000

  贵溪2×300KW灰水回收工程 把所有灰水闭路循环,

  100%回收

  500

  表3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重点工程项目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危险废物处置规模

  (万吨/年) 医疗废物处置规模

  (吨/日) 建设内容 总投资

  (元)

  1 鹰潭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3 外部运输设施、焚烧车间、配套公用和管理设施等 1100

  表4 燃煤电厂脱硫工程表

  序号 电厂名称 装机容量

  (万千瓦) 发电量

  (亿度) 脱硫技术 脱硫机组装

  机容量 投资

  (万元) SO 2削减量

  (吨)

  1 中电投贵溪火力发电厂 12.5 7 湿法 12.5 1641 2000

  2 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0 -- 湿法 60 17000 --

  表5 自然保护区能力提高工程表

  序号 自然保护区

  名称 级别 能力提高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投资

  (万元)

  1 江西省阳际峰自然保护区 省级 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队伍装备 办公楼、教育大楼、管理队伍装备和科教宣传等 2675.5

  表6 农村小康行动环保工程项目表

  序号 项目

  类别 项目名称 所属县(区) 建设内容 建成规模或数量 项目投资及测算依据(万元) 资金来源

  1 污水处理厂 龙虎山 污水处理 1 1934 自筹

  附件2:

  鹰潭市“十一五”主要环保指标

  序号 指    标 2010年

  1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5以上

  2 全市地表水水质 基本保持稳定

  3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4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吨) 1

  5 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 4.82

  6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 基本得到安全处理处置

  7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60

  8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70

  9 废放射源收贮率(含返回)原生产单位(%) 100

  10 全市环境安全监控体系 基本建成

  11 市环境监测站及县(市)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基本达标

  附件3:

  鹰潭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表

  COD SO 2

  月湖区 0.4415 0.20

  余江县 0.2422 0.3

  贵溪市 0.3163 3.82

  其 中: 贵溪冶炼厂 0.9

  贵溪电厂 2.41

  贵溪化肥厂 0.15

  附件4:

  月湖区“十一五” 总量控制目标

  责 任 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和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工作,鹰潭市人民政府与月湖区人民政府签订“十一五”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2010年,月湖区水污染物COD排放总量控制在4415吨,削减比例10%。2010年月湖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0.2万吨。

  二、月湖区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完成。

  (一)2006年底前将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总量指标进行分解,把任务落实到相关企业。

  (二)建立起环境质量目标、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污染治理工程完成情况考核制度,确保治污目标的实现。

  (三)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防治结合,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1、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强制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力度。

  2、对不能全面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治。

  3、开展污染源日常监督监测工作,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实行实时监测、动态管理。

  4、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

  5、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三、自2007年起,月湖区人民政府应按年度对污染防治工作及总量控制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于次年1月20日前将自查结果报鹰潭市人民政府。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鹰潭市人民政府和月湖区人民政府各保存一份。

  鹰潭市人民政府 月湖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 二○○七年一月

  贵溪市“十一五” 总量控制目标

  责 任 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和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工作,鹰潭市人民政府与贵溪市人民政府签订“十一五”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2010年,贵溪市水污染物COD排放总量控制在3163吨,削减比例10%。2010年贵溪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82万吨,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2.41万吨,贵溪冶炼厂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0.9万吨,贵溪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0.15万吨。

  二、贵溪市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完成。

  (一)2006年底前将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总量指标进行分解,把任务落实到相关企业。

  (二)建立起环境质量目标、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污染治理工程完成情况考核制度,确保治污目标的实现。

  (三)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防治结合,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1、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强制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力度。

  2、对不能全面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治。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要按期建成,并确保稳定运行。

  3、开展污染源日常监督监测工作,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实行实时监测、动态管理。

  4、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

  5、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三、自2007年起,贵溪市人民政府应按年度对污染防治工作及总量控制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于次年1月20日前将自查结果报鹰潭市人民政府。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鹰潭市人民政府和贵溪市人民政府各保存一份。

  鹰潭市人民政府 贵溪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 二○○七年一月

  余江县“十一五” 总量控制目标

  责 任 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和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工作,鹰潭市人民政府与余江县人民政府签订“十一五”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2010年,余江县水污染物COD排放总量控制在2422吨,削减比例10%。2010年余江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0.3万吨。

  二、余江县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完成。

  (一)2006年底前将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总量指标进行分解,把任务落实到相关企业。

  (二)建立起环境质量目标、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污染治理工程完成情况考核制度,确保治污目标的实现。

  (三)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防治结合,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1、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强制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力度。

  2、对不能全面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治。

  3、开展污染源日常监督监测工作,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实行实时监测、动态管理。

  4、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

  5、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三、自2007年起,余江县人民政府应按年度对污染防治工作及总量控制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于次年1月20日前将自查结果报鹰潭市人民政府。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鹰潭市人民政府和余江县人民政府各保存一份。

  鹰潭市人民政府 余江县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 二○○七年一月

  鹰潭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鹰潭市环境保护局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鹰潭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鹰潭市财政局

  二○○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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